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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材局负责同志就《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3-06-13 10:21:03 作者:教育部 来源:教育部 浏览次数:

1.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主要有三点。一是落实中央“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要求。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挖掘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课程的拓展补充。必须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落实“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要求,充分发挥课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功能。二是完善课程体系的需要。199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以下简称“三类课程”)。二十多年来各地和学校积极探索,开发并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积累了课程育人的经验,但还存在定位不准确、建设质量参差不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予以指导和规范。三是激发地方和学校活力的需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为地方、学校实施课程留出一定空间,旨在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激发和调动地方、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地方、学校课程建设能力。

2.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研制思路。

答: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整体规划。在国家课程方案总体框架中考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与管理问题,坚持三类课程一体化设计、协同育人,特别是确保三类课程育人功能、培养目标贯通一致。二是建管并重。三类课程因建设主体不同而有所差异。注重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的指导;同时规范建设过程,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强调以管促建,有针对性地回应当前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存在的问题。三是总分结合。采取“总-分-总”的逻辑结构,既把握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总体要求,又针对各自特点,分别提出要求。《意见》第一至第三部分为总体要求;第四、五部分分别对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出要求;第六、七部分再次从总体上对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提出要求。

3.为什么义务教育阶段要设置地方课程?《意见》对地方课程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设置地方课程主要是为了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各地自然风貌、区域经济、优势科技、特色文化以及革命文物、遗址、纪念场馆等方面资源,有着重要的育人价值。设置地方课程可以充分挖掘这些资源的育人价值,促使学生认识家乡,丰富体验,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

《意见》针对当前地方课程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强调要明确地方课程的功能定位,注重涵养学生家国情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止把地方与国家割裂开来,忘记地方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要科学安排课程设置,原则上在部分年级开设,一个年级最多开设一门,防止用地方课程挤占甚至替代校本课程;要加强科学设计和专业论证,组织研制课程纲要,强化综合性、实践性,并丰富课程载体形式,特别是加强对地方课程必要性的论证,防止与国家课程内容简单重复。

4.为什么普通高中阶段不设地方课程?

答:普通高中不设地方课程,这是本世纪初国家启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时就已明确的。教育部2003年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强调,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相关教育需求可通过校本课程落实。

5.《意见》对校本课程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设置校本课程,主要是为了丰富课程供给,增强课程对学生和学校的适应性。国家课程注重打好共同基础,体现了一定的选择性,但还不能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设置一定的校本课程,可以更进一步为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展特长提供支持;同时也可以体现学校文化,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在校本课程建设方面,《意见》强调要健全教师、社会人士及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本课程开发机制,不能只是少数骨干教师单打独斗;要规范校本课程开发的流程,加强学生需求调查、专业论证和实施评估,强化综合性、实践性和选择性;要鼓励开发运用多种形态的课程资源。《意见》重申《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关于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的规定。

6.为什么要加强统筹规划?《意见》对三类课程的统筹规划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三类课程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普通高中阶段三类课程指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和选择性必修都是国家课程,选修课程是校本课程。虽然三类课程具体的功能定位、主题内容及开发主体上有差别,但它们服从并服务于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的需要,为此必须加强统筹规划,特别是增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的有效配合,形成课程育人合力。

《意见》要求厘清三类课程关系。义务教育阶段建立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的课程体系;普通高中要保证基础性、落实选择性、增加开放性,其选修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方案规定课程,注重拓展领域、丰富样态。同时提出在省级和学校两个层面加强统筹规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政策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推动三类课程协同育人。学校是本校落实国家课程政策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制定并实施课程实施方案,有效落实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做好相关内容的统筹安排、整合实施。

7.为什么各类专题教育一般不独立设课?

答:《意见》明确提出,各类专题教育以融入为主,原则上不独立设课。近年来,教育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部署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工作,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劳动、总体国家安全观、国防、生命安全与健康等重大主题教育进课程教材进行了系统设计和科学安排,印发了一系列指南或指导纲要,明确了“进什么”“如何进”“怎么教”等。基础教育具有显著的基础性、通识性特征,这样安排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助于统筹育人目标、教育内容要求、教学安排等,避免与国家课程割裂或简单重复,也可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国家课程和教材修订时已将有关要求纳入其中。下一步重点是以国家课程为主,把专题教育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提升育人效果。

8.请问《意见》对地方和学校加强课程教材的审议审核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要求,各地应建立健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审议审核制度。一要坚持“凡设必审”“凡用必审”原则,明确省级、学校审议审核重点;二要严格审议审核标准,依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从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规范性、协同性等方面加强审核;三要规范审议审核行为,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地市级、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领导职责,注重政治性和专业性双重把关。

9.请问《意见》在强调审议审核制度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哪些管理要求?

答:《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审议审核制度、备案制度、课程教学管理制度、专业支持制度和课程监测修订制度,形成管理链条。同时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本着“谁设置、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治责任和监管责任。各中小学要在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职责,确保三类课程协同育人。

10.请问对各地和学校落实《意见》您还有哪些建议?

答:为充分发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育人功能,各地和学校需从三方面着手,推进《意见》各项要求切实落地。一是全面加强培训解读。深入阐释《意见》的政策要点与研制思路,强化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课程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统筹推进落实。各地要充分调研论证,科学确定实施进度安排。可设置三年缓冲期,稳步推进各项要求落地。三是加强检查指导。要根据《意见》要求,切实强化过程指导和监管,引导地方和学校把准课程建设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