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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8-16 14:17:18 作者:山东省教育厅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推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和部署,经山东省省功勋荣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创建过程中,敢于尝试、大胆探索,总结凝练出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例,形成了一批具有显著影响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

山东大学

完善依法治校工作体系,推动法治工作“两专化”建设

山东大学是2003年全国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多年来,学校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工作机制,实现法治工作机构的专门化及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依法治校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24年,学校荣获新一轮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一、统筹部署,建章立制,强化依法治校的组织保障。

早在2004年,学校就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双组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校内各二级单位均指定法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法治工作落实和协调。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山大典章”体系,在法治工作各领域均制定相应制度,为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供支撑。

二、设立机构,配齐人员,强化依法治校的队伍建设。

学校在全国率先设立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目前,山东大学法治工作办公室为正处级建制,核定人员编制9人,统筹承担制度建设、合法合规性审查、法律风险防控与纠纷处置、合同管理、校名校誉管理、法治文化建设六大职能。目前,法治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基本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校还充分发挥学科优势,聘任行政法学领域的知名专家肖金明同志担任总法律顾问,在二级单位配备法治工作联络员,为依法治校配齐配强专业人员队伍。举办“法治山大”系列活动,邀请罗翔等知名法学专家来学校作法治讲座,选派人员参与交流培训,开展各类校际交流,不断提升依法治校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创新模式,完善机制,强化依法治校的理论研究。

学校法治工作办公室依托法学院与教育部共建山东大学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创新理论研究与学校法治工作实践结合模式,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形成了理论研究服务依法治校实践的有效机制。发布法律风险提示、“以案说法”案例,为师生学法、用法提供指导。法治工作办公室首创性开设本科生公共选修课《法律与教育》,将理论实践相结合,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理论研究的互鉴与共进。

青岛科技大学

以法治思维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法者,治之端也。青岛科技大学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一体推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建设,学校先后成为全省首批总法律顾问试点高校、首批依法治理改革试点高校和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一、工作机构一字之变,与依法治校更好同频共振。

“依法治校”不是“以罚代管”,所施之“治”不是制约、管制,而是治理、善治。为全面加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2021年学校推动法治工作改革,将“法务办”更名为“法治办”,先后制定《加强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14项文件,基本构建了学校法治工作的“四梁八柱”,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法治部门协调、师生共同参与”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官网、中国社会科学网宣传报道。

二、工作职能转型升级,与现代大学治理融合蝶变。

法治办成立后,职责职能不再仅仅是审合同、打官司,而是全面融入学校现代化治理。学校制定《关于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开启学校现代治理新篇章。出台《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定》,确保制度建设规范有效,逐步完善以学校章程为统领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体系。探索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1+3+N”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分级负责、目标管理、考核激励、制度保障的管理体制,全面激发办学活力。

三、工作模式创新发展,为提升治理效能注入动力。

学校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有“章”有“法”系列活动被中央主题教育官网推广。坚持德治与法治衔接,打造法治网站、简报、讲坛和公众号四个普法平台,主动到各单位开展法治体检“把脉”和“送法上门”服务。坚持程序与效率并重,优化合法性审核、案件办理流程,率先启动接诉即办,典型经验被省教育厅《教育工作简报》刊发。坚持过程与结果兼顾,探索实施全员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治理模式,加快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的高水平大学。

鲁东大学

探索建立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2021年4月,鲁东大学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部署,先行先试,率先研制《鲁东大学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做足“+”法,提升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成为全国较早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高校,得到教育部的高度认可,并作经验推广,为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出了有益探索和经验积累。

一、明确任职条件——“法律人+内部人”。

总法律顾问必须政治站位高、专业素养好、校情把握准。克服以往外聘法律顾问对校情不熟、参与不足、服务不好的弊端,充分发挥校内法律人才知校爱校的先天优势,提升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细化聘用程序——“人事选+学校决”。

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考察提出总法律顾问拟聘人选,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实行聘期制,聘期届满经考核评估合格可以续聘,确保总法律顾问选聘、使用、监管的严肃性、正当性和法定性。

三、厘清工作职责——“全方位+整链条”。

学校以“清单”方式明确总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确保总法律顾问有权有责。全方位介入学校法治规划、重大决策、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权利救济、法治宣传等工作,改变以往法律顾问主要局限于审合同、打官司甚至不顾不问的现状。

四、创新工作方法——“牵总干+抓团队”。

总法律顾问牵总统筹,联动各方,是学校法治工作队伍的“总领队”、法律事务处理的“总牵头”、合法性审查的“总把关”、普法教育的“总教头”,克服了以往法治工作各自为政、协调不足、配合不够的困境。

五、聚焦工作重点——“重维权+建机制”。

总法律顾问要坚持顾根本、顾大局、顾长远,探索建立能用、管用、好用的长效机制,积极适应高校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提高干部师生的法治素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山东政法学院

构建“一二六”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近年来,山东政法学院以创建全国和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全面实施“法治山政”发展战略,构建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六位一体”制度体系和“四位一体”治理体系,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建设形成了“一二六”新时代依法治校格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实施“法治山政”发展战略。

将“法治山政”作为学校发展战略写入学校章程,出台“十三五”和“十四五”依法治校规划,成立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主任的依法治校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法治工作,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法治工作,并纳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

二、积极构建依法治校“两个体系”。

构建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宏观、党建、群团、学术、行政、部门“六位一体”制度体系和以党委领导、行政执行、学术治理、监督保障为主的“四位一体”治理体系,为依法治校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搭建科学的治理结构。

三、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六项机制”。

凸出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信息公开、法治教育、法治实践、法律服务六项工作机制,较早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治工作队伍,建立“联动式”内控管理机制和“闭环式”合同管理机制,构建校园网络平台、官方新媒体平台、校内传统信息发布平台、外宣平台一体化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打造形成“百万工程”特色普法项目,突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实践活动中的“融法”特色,畅通校务服务渠道、师生诉求表达渠道、师生申诉渠道、法律援助和调解渠道,学校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经过多年依法治校实践,依法治理已经成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学校立德树人、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治校的做法和经验在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报等国家主流媒体报道。

山东理工大学

持续提高“三力” 努力构建山理工特色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山东理工大学围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强化全面达标,突出工作特色,持续提高法律风险防控“免疫力、约束力、疏导力”,努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一、突出未雨绸缪,持续提高法律风险防控免疫力。

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推进制度废改立释,近3年制修订规章制度313件,废止制度180余件,努力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规范化制度体系,依法治校制度保障不断夯实。以风险控制为导向,以发现解决风险问题为重点,动态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构建“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管理、全领域监督”的风险防控措施体系,推动法律审核关口前移,确保风险防控直达“神经末梢”。

二、严格程序之治,持续提高法律风险防控约束力。

严格规范集体决策,落实议事决策范围、原则和程序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健全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与流程,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有关规定,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处理程序,处理处分依法依规,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三、拓展沟通渠道,持续提高法律风险防控疏导力。

畅通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连心桥”微信群等联系沟通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反映问题网络,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敞开大门”听意见,建立健全职能部门面对面工作机制,定时定点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实施14年来,开展活动400余次,接待师生6000余人次。适应信息化发展需求,建设网络“接诉即办”平台,上线以来接收办理师生各类建议、诉求2000多件,回应答复率100%、事项办结率100%、部门参与率100%,被《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报道。